109年3年30日新北市政府函有關暫停開發案說明與04/16管委會決議

2020/04/02
1.新北市政府於109/3/30以掛號致函182位學人社區籌備會會員,其中說明三為保障相關權益人,得依區域計畫法等相關規定重新送件或賡續辦理審議云云。
2.本案如擬敗部復活,需考慮以下幾個問題:
事隔近30年,吾輩俱老矣,原始建屋理想已異,如何再重新集資重新規劃?
汐止已辦理分地,如何合併成完整區塊?
現行法規對山坡地水土保持坡度等開發均有嚴格規定,即能核准,所獲建地比率遠非原規劃之理想。
3.04/16學人資產管理委員會議經討論,決定基於以上理由,已無資金與能力重起爐灶,本案存查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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