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7/04/12管理委員會通過結束汐止分地案及過戶補貼案,09/13管委會再確認不再受理。對未完成分地案或始終不回應參加分地之股東或會員.日後必須主動提出分地要求且自費,辦理日期為明年2月前後.
管委會各項作業,係委請中亞代書工作人員黃小姐協助代辦,並非本會專屬之服務員工.
對以上作業有問題者,請一律以書面惠知閻琴南:remon.yen@msa.hinet.net
因年老,電話聽不清楚或易忘記內容,造成誤解,亦無紀錄可查.
部分二三期分地股東之過戶補貼費未收到,係因未配合作業規定及時將帳戶告知,管委會9月13日已四度補匯.逾期不再受理